让“在线看病”更安全便捷,还有哪些事要做?******
近段时间,网络问诊的需求激增。此前,为确保初诊的科学准确,国家卫健委曾明确表示“禁止互联网首诊”。如今,让互联网医疗紧急“补位”,显然是必要之举。
一来,当前实体医院的发热门诊空前承压,网络诊疗可以缓解医疗挤兑的问题,将资源留给更有需要的人。
二来,让患者足不出户就医,也有利于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从实际来看,开放首诊只是第一步。在过去几年,关于互联网医疗的安全讨论不绝于耳。如何进一步加强监管,让这项便民举措更加安心利民,是一个亟待回应的现实问题。
对此,《南方日报》专栏作者高维发表了看法。
【栏目简介】
“学术卡片”栏目所摘选的文章,主要源自光明日报社光明智库、思想理论网络文章评价系统(iWaes系统)、光明日报理论部等主流媒体,希望借此向广大受众传播哲学社会科学最新、最权威的研究成果。
【动画】汽车数据安全风险如何解?60秒带你看懂保护策略******
【2022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科普】
近年来,能够随时连接互联网并与外部各方共享数据的网联化汽车,逐渐开上大街小巷。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汽车产业加速融合,新技术在带来便利的同时,对数据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
根据国家网信办等五部门于2021年8月发布的《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汽车数据包括汽车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过程中的涉及个人信息数据和重要数据。《规定》提到,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汽车数据时,应当合法、正当、具体、明确,与汽车的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直接相关;应当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制度;应当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倡导坚持“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脱敏处理”等原则,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还应当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用户投诉举报。
“智能网联汽车收集数据,驾驶员有没有知情权”“驾驶员能否关闭相关数据采集功能”……在日常使用中,我们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或许都存在这些疑虑。为了更好保护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规定》明确,针对个人信息,汽车数据处理者有告知与征得同意义务和匿名化要求;处理敏感个人信息,还应当满足限定处理目的、提示收集状态、为个人终止收集提供便利等具体要求。
《规定》还强调,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遵守重要数据依法在境内存储的规定,因业务需要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应当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要求,不得超出出境安全评估结论违规提供。
光明网、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联合出品
监制:张宁、李政葳策划、制作:孔繁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