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当地时间2022年11月1日中午,民众在位于首尔广场的集体焚香所悼念梨泰院踩踏事故遇难者。 中新社记者 刘旭 摄
据报道,将被移交检方的其他官员还包括管辖梨泰院地区的龙山区消防署署长崔成范和首尔警察厅负责紧急事件监控的前高级警官柳美珍等。
梨泰院事故特别调查本部认为,对此次事故负有“具体”责任的并非中央政府或首尔市政府,而是龙山区当地警方、消防部门和政府部门。报道称,预计特别调查本部不会对韩国警察厅厅长尹熙根及内政部和首尔市政府的其他官员提出指控。
据悉,梨泰院踩踏事件发生于2022年10月29日,事故导致159人死亡,其中大部分是20多岁的年轻人。
“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